檢警破獲首宗 Polymarket 虛擬貨幣選舉賭盤案!警方透過追查幣流與 IP 位址,成功逮捕兩名下注 2026 年九合一選舉的台灣賭客。兩人因坦承犯行獲緩起訴,提醒民眾切勿違反選罷法以身試法。
雲林地檢署與警方近期破獲國內首件針對 2026 年底九合一選舉的虛擬貨幣賭盤案。檢方指揮專案小組追查,逮捕盧姓與童姓 2 名賭客。
多家台媒報導揭露警方破案的過程。警方指出,這 2 位台灣人在區塊鏈預測平台 Polymarket 上,針對今年 11 月 28 日的九合一地方選舉,以「2026 Taiwanese Local Elections: Party Winner」為標的,透過加密錢包並用美元穩定幣 $USDC 下注特定政黨勝選,已涉選罷法及刑法賭博罪。
透過下注選舉結果的行為,足以影響社會輿論與選舉公正性。但考量到 2 位被抓的犯人沒有前科,而且坦承犯行,檢方今日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
不過警方也提到,由於 Polymarket 網站 IP 位址在境外,而且具有高度匿名性,檢警將持續擴大追查涉案共犯。
檢警透露是在網路巡邏時察覺 Polymarket 上有非法選舉賭盤,而早在 2 月 26 日,《鏈新聞》便有一篇報導指出有相關賭盤出現。
在案件破獲後,律師黃睦涵對《聯合新聞網》表示,這類案件偵辦難度在於確認賭客身分。科技偵查會全面掃描登入該網站的 IP 位址,逐一查證是否來自台灣,確認身分後即可聲請搜索票扣押手機與設備。
黃睦涵表示,在網路公開賭博即構成賭博罪,依據刑法第 4 條規範,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即視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因此我國擁有絕對審判權。
警方表示,很多賭客以為靠加密貨幣跟國外網站下注,就能躲過查緝,但透過追查加密貨幣幣流,依然能掌握下注者真實身分。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3-1 條規定:「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以選舉或罷免結果為標的之賭博財物者,將處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而如果是以選舉或罷免結果為標的開設賭盤,**將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至於處於美國的 Polymarket 平台,林上倫律師之前分享,由於其在台灣無任何實體(服務提供商、員工等),可以說台灣的司法權不會觸及 Polymarket。
《加密城市》提醒:警方已掌握幣流追查技術,且針對選舉開設賭盤的法定刑度比一般賭博案件更重,民眾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