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華州立法者已提出立法,旨在為支付穩定幣發行人建立全面的監管框架,因為各州正為在聯邦規則下競爭的數字資產公司定位。 該法案名為《特拉華支付穩定幣法案》,於週二由參議院第19號法案提出,將為向該州居民發行穩定幣的公司建立許可、儲備、保管和披露要求。 若獲通過,該措施將進一步鞏固特拉華長期以來作為企業和金融法中心的角色,可能使其成為尋求州級監管而非聯邦許可的穩定幣發行人的首選司法管轄區。
以美元掛鉤的穩定幣目前在全球流通約為3,050億美元,其中絕大多數與美元掛鉤。渣打銀行預測,該行業將大幅增長,到2028年底將超過2兆美元。 而且,隨著現在納入美國法律的立法提供了企業擴展的既定途徑,這一數字可能在十年末之前繼續膨脹。 週二的提案旨在與去年7月生效的聯邦《引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創新法案》(即GENIUS法案)協同運作。
該法律建立了穩定幣監管的國家框架,並允許州立發行人在州監管下運營,前提是該州制度被認為“基本類似”於聯邦標準。 該法案明確表示,特拉華州有“建立具有競爭力、保護消費者並與聯邦框架一致的支付穩定幣監管框架的迫切利益”。 該立法還要求穩定幣發行人以現金、銀行存款和短期美國國債至少一比一的比例維持儲備,發布每月儲備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滿足贖回請求。 發行人還需取得多種許可證之一,包括支付穩定幣發行人許可證或數字資產服務提供商許可證。 該法案還禁止發行人在聯邦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支付利息,反映出華盛頓更廣泛的政策辯論,即穩定幣是否應更像銀行存款或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