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加密專法本會期送立院,彭金隆:六個月內訂正式指引、開放境外交易所兩條落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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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彭金隆 3/23 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確認,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已完成行政院審查、納入優先法案,預計本會期送達立法院;銀行保管業務方面,19家有意願、5家試辦中,6個月內將訂定正式指引,境外30多家未納管交易所則須設本地機構或依專法新設才能合法營運。
(前情提要:臺灣加密專法《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6大重點)
(背景補充:金管會彭金隆:臺灣穩定幣將由「金融機構」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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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銀行保管:6 個月內出指引,比特幣為主軸
  • 會計帳列方式即將上路,專法保留監理彈性
  • 境外交易所:30 多家未納管,落地只有 2 條路
  • 衍生性商品:穩健為主,暫不輕易開放

臺灣加密監管進入倒數。金管會主委彭金隆 3 月 23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明確表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已透過行政院審查,正式列為優先法案,預計本會期即送達立法院進行審查。

銀行保管:6 個月內出指引,比特幣為主軸

銀行端的備戰動作已頗具規模。彭金隆透露,目前已有 19 家銀行對虛擬資產保管業務表達興趣,其中 5 家正進入試辦階段;各行採用不同技術方案,金管會希望整合出更有效率的做法。他承諾,6 個月內將訂定虛擬資產保管業務正式指引,完成後即可開辦。

彭金隆強調,銀行是社會信任度較高的金融機構,由銀行介入保管能為持有者提供更好保障。銀行局局長童政彰補充,試辦期程訂為一年,參考香港相關指引規劃,目前可受理保管的幣種有限,以比特幣為主。

會計帳列方式即將上路,專法保留監理彈性

證期局局長高晶萍指出,會計界已委外研究虛擬資產業者的帳列方式,預計 3 月底至 4 月間推出相關指引,填補現行會計處理的灰色地帶。

在法規架構設計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保留「其他經主管機關同意的虛擬資產業務」條款,提供監理彈性,使主管機關得以在產業快速演變時及時因應,不須每次都透過修法。

境外交易所:30 多家未納管,落地只有 2 條路

立委林岱樺質詢時點出監管缺口:目前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 VASP 僅 8 家,但在臺活躍的境外平台多達 30 家以上,仍遊離在監管框架之外。

彭金隆回應,虛擬資產服務過去在全球普遍處於無管制狀態,專法透過後將建立全面監理機制。針對境外交易所,他明確指出落地僅有兩條路:一是在臺設立本地分支機構,二是依專法規定新設機構。他也透露,已有數家境外交易所主動詢問設立分支機構的相關事宜。至於在未設本地據點的情況下仍在臺招攬業務者,將構成違規。

已完成登記的 8 家業者,目前已遵循國際 Travel Rule 等嚴格洗錢防制要求。

衍生性商品:穩健為主,暫不輕易開放

對於外界關注的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金管會態度審慎。彭金隆表示,虛擬資產商品本身已不容易理解,若直接開放波動性更高的衍生商品,可能並不適當。他強調,未來須待業者具備足夠能力、做好完整風控之後,才會進一步討論開放時程。

隨著專法立院審查、銀行保管指引、會計帳列規範三條線同步推進,臺灣加密監管的法規基礎正在快速成形。從立法院到金管會各局處的協調節奏來看,2026 年下半年前後,臺灣加密市場的合規框架輪廓將愈發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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