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的一位聯邦法官已經以偏見駁回所有針對Uniswap Labs及其執行長Hayden Adams的剩餘指控,為被控促成加密詐騙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開發者贏得了決定性的法庭勝利。
2026年3月2日,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官Katherine Polk Failla在Risley訴Universal Navigation Inc.案中,駁回了最後一項州法律相關的索賠,結束了一場長達近四年的集體訴訟,該案涉及在Uniswap協議上交易的所謂“詐騙代幣”。此裁決結束了一宗旨在追究該協議創建者對投資者因“地毯拉”與“拉高出貨”方案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的訴訟。
此案始於2022年4月,原告Nessa Risley及其他投資者聲稱,他們在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4日期間,通過Uniswap的網頁界面交易了38個欺詐代幣,損失金額。被告包括Uniswap Labs——正式名稱為Universal Navigation Inc.——及其創始人兼CEO Hayden Adams。
原告辯稱,通過設計和推廣去中心化交易所並收取手續費,該公司實際上促進了未註冊證券的銷售並使廣泛的詐騙行為得以進行。他們在早期的訴狀中也針對風險投資支持者,但這些被告後來被駁回。
Failla法官已於2023年8月駁回了聯邦證券相關的指控,認為Uniswap的開發者不屬於聯邦法律下的“法定銷售者”,且該協議的智能合約是合法工具,能促進商品和代幣的交易。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2025年2月確認了該駁回,並將案件退回,要求考慮州法律相關的索賠。
案件退回後,原告重新整理了訴狀,重點放在協助和教唆詐騙、過失性虛假陳述、違反紐約、北卡羅來納和愛達荷州的消費者保護法,以及不當得利。週一,Failla駁回了這些索賠,認為修正後的訴狀仍未能合理地提出責任主張。
“儘管有三次機會糾正,原告仍無法提出合理的索賠,”Failla法官的裁決指出。
裁決的核心理由是缺乏實際知識。根據紐約法律,要提出協助和教唆詐騙的指控,原告必須證明被告對詐騙行為具有實際知識並提供了實質協助。法院未找到任何證據。
有關Uniswap在損失發生後收到投訴的指控,並未證明其具有同期知情。社交媒體上關於詐騙代幣的警告也不足以構成證據。甚至2022年3月的一項研究,指出高比例的欺詐代幣推出,也未證明Uniswap在相關期間知道特定代幣的情況。
法院還駁回了僅提供平台即構成“實質協助”的論點。Failla指出,與傳統交易所和金融機構相比,創建一個市場——即使有不良行為者操作——並不等同於參與詐騙。代幣發行者的身份仍然未知,且訴狀多次承認,損失是由發行者的虛假陳述造成的。
消費者保護相關的索賠也未獲支持。法院認為Uniswap Labs沒有作出任何重大誤導性陳述,並指出公開的博客文章和服務條款已警告用戶有關詐騙代幣的風險。所謂的遺漏並非公司獨有且用戶無法獲取的信息。
至於不當得利,原告未能合理地證明Uniswap Labs在集體訴訟期間直接從相關交易中獲利。協議的可選手續費開關從未啟用,2023年10月實施的界面手續費也不在相關時間範圍內。
在全面駁回訴狀後,法院傳達了聯邦法院對於在沒有直接涉入不當行為的情況下,擴展責任至開源協議開發者的持續保留態度。裁定強調,對於去中心化金融中的監管缺口的抱怨,或許更應由國會來解決,而非透過擴張的司法解釋。
支持此裁決的人士認為,這有助於保護無許可系統中的創新,因為軟體開發者並不控制用戶行為。“Uniswap又贏得了一個樹立新法律先例的案件,” Adams在X上寫道。“如果你寫的是開源智能合約代碼,且該代碼被詐騙者使用,詐騙者應負責,而非開源開發者。這是個良好且合理的結果,”他補充說。
“又是一個日子,又是一個為DeFi樹立先例的裁決,”Uniswap基金會的總法律顧問Brian Nistler週一發文。“之前聯邦指控已被駁回,今天各州的索賠也被駁回。”
目前,這一裁決作為紐約聯邦法院的明確聲明:設計去中心化基礎設施本身並不等同於操縱詐騙。原告是否會提出另一個上訴,尚待觀察,但經過多次修正和上訴審查後,法律程序似乎已接近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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