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推進加密貨幣法案HB1042,擴大法律保障並很快要求全州退休計劃提供受規範的加密貨幣投資選項。
印第安納州立法者已將第1042號法案送交州長麥克·布朗(Mike Braun)批准。該提案增加了法律保障,並在部分退休和儲蓄計劃中加入了加密貨幣選項。因此,這一決定顯示出印第安納州在數字資產監管和投資框架方面的更大參與。
根據Legiscan數據,該法案於週三在立法機關通過。立法者以59票贊成、33票反對通過該措施。此外,該立法專注於加密貨幣監管、稅收標準和投資者保護,並在全州範圍內推行。
法案要求由州政府管理的計劃提供自主式經紀帳戶選項。此外,每個符合資格的計劃必須至少有一個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投資選擇。這些提供的選項預計將包括受監管的現貨加密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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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該提案防止公共機構限制合法的加密貨幣交易。它明確保障自我保管權利以及在家進行加密挖礦/質押活動的權利。因此,居民在所有權方面擁有更大的確定性,並能參與區塊鏈活動。
重要的是,該法案禁止對加密貨幣的使用進行歧視性或特殊稅收。然而,根據現有的印第安納州金融法規,普通稅務義務仍然有效。因此,立法者希望避免在新興數字資產活動中形成碎片化的負擔。
該措施還限制了大多數州監管機構的執法權力。只有金融機構部(Departm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被允許監督某些數字資產合規事宜。因此,立法者試圖在監管需求與鼓勵創新的政策目標之間取得平衡。
印第安納州的舉措與美國更廣泛的數字資產採用趨勢一致。目前,已有21個州在投資或考慮投資比特幣和穩定幣。此外,許多立法機關最近通過了允許部分公共基金涉足加密貨幣的法律。
亞利桑那州、田納西州、奧克拉荷馬州和內布拉斯加州等州已推進與加密相關的立法。這些政策在特朗普總統推動比特幣戰略儲備後獲得動力。因而,州政府正逐步考慮區塊鏈相關的投資策略和州庫的多元化。
支持者聲稱,這些措施能使金融現代化,並擴展州投資的長期策略。同時,批評者則擔心波動性風險、估值變動以及受託責任問題。因此,關於公共管理退休系統的合理保障措施仍在辯論中。
另外,印第安納州立法者還通過了另一項禁止全州範圍內虛擬貨幣自動售貨機的相關措施。違規行為將根據欺騙性消費者銷售法進行執法,官員確認。因此,立法者同時加強了投資者保護並收緊了對詐騙風險的控制。
州長麥克·布朗(Mike Braun)現在有7天時間簽署或否決HB1042。若大多數條款獲得批准,預計將於2026年7月1日生效。因此,金融機構和退休管理者正為可能的法規調整做準備。
金融專家表示,該法案可能改變退休投資組合的構建策略。此外,經紀靈活性也有望吸引尋求受規範的加密貨幣曝光的年輕投資者。
投資者倡導者對合法加密支付權利和自我保管實踐的明確規範表示歡迎。同時,監管機構也在準備指導方針,以確保金融和行政機構對同一解釋。最終,印第安納州的立法代表了公共金融系統與數字資產之間更緊密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