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Tax
隨著CARF的推進,各國稅務機關獲取海外加密資產資訊的能力將顯著提升。
CARF並不創設稅收規則,而是通過自動資訊交換,使稅務機關能夠識別本國稅務居民在境外取得的加密資產收入。
在資訊透明的基礎上,對未申報收益進行補稅和執法或將成為常態。
對於已承諾加入CARF並立法推行的國家而言,稅務居民在海外交易所的加密資產帳戶及交易資訊,將通過CARF機制在各國稅務機關之間交換。稅務機關可據此比對納稅申報情況,對漏報、少報行為實施處罰。
以英國為例,自2026年起,英國已要求本地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系統性收集用戶交易資料,用於稅務核查。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已明確表示,將利用相關資料交叉比對個人報稅記錄,若發現未依法申報的加密資產收益,將依法追繳稅款並處以罰款。
在該類司法管轄區內,一旦加密資產交易資訊通過CARF進入稅務機關視野,過往未申報的海外加密所得存在被追溯徵稅的現實風險。
中國大陸目前尚未加入CARF,稅務機關短期內無法通過CARF自動獲取中國居民在海外交易所持有的加密資產帳戶資訊。在現行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僅因海外持有加密資產本身,被國內稅務部門直接發現、追繳稅款的風險相對較低。
但這一判斷僅限於加密資產停留在加密體系內。一旦加密資產被兌換為法幣,並進入銀行帳戶或其他金融帳戶體系,風險路徑將發生變化。
中國大陸自2018年起已全面實施CRS,並與多個司法區開展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在CRS框架下,中國稅務機關已存在通過海外金融帳戶資訊追繳稅款的實際執法先例。
因此,即便中國大陸尚未參與CARF,加密資產一旦通過海外交易所變現,並儲存於金融帳戶中,相關資訊仍有可能通過CRS或其他渠道被傳回國內稅務機關。
在現有稅收協定及執法合作機制下,各國稅務機關可通過個案調查協作,交換特定納稅人的涉稅資訊。
若他國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發現涉及中國居民的大額逃稅或違法交易,相關線索亦可能通過雙邊機制提供給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