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在今年4月宣布侦查终结ACE王牌交易所涉勾结诈骗团案,32名被告遭起诉,其中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等3名主要被告备受关注。经过法院二度开羁押庭后,林若蕎的保释金调整至3,000万元,与潘奕彰、林耿汉共计5,800万元,三人并需佩戴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从8亿诈骗到22亿洗钱——ACE案件规模有多大?检方控诉诈骗团自2019年起诈骗销售MOCT、CSO、FITC、NFTC等虚拟币,透过编写不实投资白皮书、利用王牌和ProEx交易所销售、成立IMBA直销团队推销等手段,并在网络发布假新闻操纵币价。这波诈骗浪潮共造成超过1,500名受害人、诈骗金额逼近8亿元,洗钱规模更惊人地达22亿元。此案在移审北院后,北院最初裁定10人交保,但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及诈骗团头目林耿宏四人仍被羁押。检方对这四人求处超过20年有期徒刑重刑,态度强硬。## 一审交保遭打回票,林若蕎等人为何二审保释金翻倍?案件进入审理后,因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法院在案件进行期间针对主要嫌犯羁押状况进行再审。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三人均不认罪,但愿意接受电子监控。北院第一次合议庭认为三人无羁押必要,裁定林若蕎交保1,600万元、潘奕彰1,500万元、林耿汉200万元。但检方不满此结果,向高院提抗告。检方质疑原审未说明具保如何防止逃亡和再犯,并强调本案被害人数高达1,574人、诈骗金额近10亿元,三人将面临高额民事求偿、具有高度逃亡动机。检方更指出,林若蕎等三人否认犯罪、供述与证人证据不符,在未进行交互质问前就保释他们,恐轻易勾串证人或共犯。高院受理后,认为原审在证据能力审查上存在误判,且本案犯罪组织涉及的诈骗所得粗估7亿9,673万元、洗钱规模高达22亿5,800万元,三人处于核心地位,保释金必须重新考量比例原则。高院遂将案件发回北院更裁。## 科技监控、定时报到——法院如何防止3人逃亡?北院二度开羁押庭后,合议庭认定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的辩护人已提出完整答辩、对证据能力表示意见,且遵守期限提出调查证据申请,诉讼进度与初期接押时显有不同。合议庭更认为三人表现出「正面面对诉讼」的态度,逃亡可能性已「略微降低」。鉴于三人愿意配合科技监控,法院决定维持交保决定,但同时大幅提高保释金。最终裁定内容包括:- 林若蕎交保金调整至3,000万元(较一审增加1,400万元)- 潘奕彰交保金调整至2,000万元(较一审增加500万元)- 林耿汉交保金调整至800万元(较一审增加600万元)除提高保释金外,法院并要求三人每日以个案手机定时报到,不得接触证人或其他被告,并继续限制出境及实施电子监控。若有违反规定,法院将再予以羁押。## 潘奕彰、林若蕎、林耿汉各交多少?最终判决一览三人最终的保释条件如下:| 被告人 | 保释金额 | 其他限制措施 ||--------|---------|--------------|| 林若蕎 | 3,000万元 | 电子监控、定时报到、限制出境 || 潘奕彰 | 2,000万元 | 电子监控、定时报到、限制出境 || 林耿汉 | 800万元 | 电子监控、定时报到、限制出境 |另外,ACE前总裁王晨桓(知名律师)已于同年5月认罪,保释金为800万元,并配戴电子脚镣8个月,同样限制出境出海及居住。目前林若蕎等人的案件仍可抗告,后续司法进展持续引发关注。本案涉及虚拟货币诈骗、组织犯罪、洗钱等多项重罪,被视为台湾最大规模诈骗案之一。
ACE诈骗案二度开庭|林若蕎等3主嫌5800万交保,电子监控防逃亡
台北地检署在今年4月宣布侦查终结ACE王牌交易所涉勾结诈骗团案,32名被告遭起诉,其中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等3名主要被告备受关注。经过法院二度开羁押庭后,林若蕎的保释金调整至3,000万元,与潘奕彰、林耿汉共计5,800万元,三人并需佩戴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从8亿诈骗到22亿洗钱——ACE案件规模有多大?
检方控诉诈骗团自2019年起诈骗销售MOCT、CSO、FITC、NFTC等虚拟币,透过编写不实投资白皮书、利用王牌和ProEx交易所销售、成立IMBA直销团队推销等手段,并在网络发布假新闻操纵币价。这波诈骗浪潮共造成超过1,500名受害人、诈骗金额逼近8亿元,洗钱规模更惊人地达22亿元。
此案在移审北院后,北院最初裁定10人交保,但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及诈骗团头目林耿宏四人仍被羁押。检方对这四人求处超过20年有期徒刑重刑,态度强硬。
一审交保遭打回票,林若蕎等人为何二审保释金翻倍?
案件进入审理后,因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法院在案件进行期间针对主要嫌犯羁押状况进行再审。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三人均不认罪,但愿意接受电子监控。北院第一次合议庭认为三人无羁押必要,裁定林若蕎交保1,600万元、潘奕彰1,500万元、林耿汉200万元。
但检方不满此结果,向高院提抗告。检方质疑原审未说明具保如何防止逃亡和再犯,并强调本案被害人数高达1,574人、诈骗金额近10亿元,三人将面临高额民事求偿、具有高度逃亡动机。检方更指出,林若蕎等三人否认犯罪、供述与证人证据不符,在未进行交互质问前就保释他们,恐轻易勾串证人或共犯。
高院受理后,认为原审在证据能力审查上存在误判,且本案犯罪组织涉及的诈骗所得粗估7亿9,673万元、洗钱规模高达22亿5,800万元,三人处于核心地位,保释金必须重新考量比例原则。高院遂将案件发回北院更裁。
科技监控、定时报到——法院如何防止3人逃亡?
北院二度开羁押庭后,合议庭认定林若蕎、潘奕彰、林耿汉的辩护人已提出完整答辩、对证据能力表示意见,且遵守期限提出调查证据申请,诉讼进度与初期接押时显有不同。合议庭更认为三人表现出「正面面对诉讼」的态度,逃亡可能性已「略微降低」。
鉴于三人愿意配合科技监控,法院决定维持交保决定,但同时大幅提高保释金。最终裁定内容包括:
除提高保释金外,法院并要求三人每日以个案手机定时报到,不得接触证人或其他被告,并继续限制出境及实施电子监控。若有违反规定,法院将再予以羁押。
潘奕彰、林若蕎、林耿汉各交多少?最终判决一览
三人最终的保释条件如下:
另外,ACE前总裁王晨桓(知名律师)已于同年5月认罪,保释金为800万元,并配戴电子脚镣8个月,同样限制出境出海及居住。
目前林若蕎等人的案件仍可抗告,后续司法进展持续引发关注。本案涉及虚拟货币诈骗、组织犯罪、洗钱等多项重罪,被视为台湾最大规模诈骗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