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男子400元約服務,看清對方後直接後悔要退錢,結果……被拘5天!


事情是這樣的: 山東青島,王先生出差住酒店,被門口小卡片引誘,線上付了400元。
女子上門洗澡後,他開燈一看身材長相,大失所望,當場要求取消交易退錢。
錢已經到平台了,女子退不了,兩人當場吵起來。隔壁住戶聽到動靜報警,民警突擊檢查,直接把兩人帶走。
派出所認定王先生嫖娼違法,行政拘留5日。 王先生不服,辯稱“自己已經主動放棄,沒實際發生,不算違法”,還把公安告上了法庭。
結果呢?法院維持原處罰。
從聯繫、支付,到女子上門,整個行為已經構成著手實施,單純“看臉後悔”並不能免責。 衝動是魔鬼啊……400塊買了個深刻教訓。
大家怎麼看? 這種情況下,到底算“既遂”還是能算“中止”?歡迎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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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的链条影
· 4小時前
所謂“中止”得是自願放棄並有效阻止結果發生,他這更像嫌棄對方臨時反悔,不算法意義上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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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User-dcb4d0d5
· 4小時前
從行政處罰角度,嫖娼一般不細分既遂未遂,關鍵是行為目的+實施過程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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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et Validator
· 4小時前
理性講,如果一開始就斷聯、拒絕上門可能還有討論空間;人都到房裡了,再講“沒發生”就很難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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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读到眼花
· 4小時前
法院維持也正常,不然以後都能用“我後悔了”來免責,執法根本沒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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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User-99725296
· 4小時前
說到底別碰黃,成本不只是錢,還有名聲、拘留、案底式記錄、單位家庭都可能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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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User-78b4adc8
· 4小時前
平台收款、上門服務、現場爭吵,還被鄰居報警,基本把證據全送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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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止损线
· 4小時前
這套小卡片太老了,還敢在線上付錢留證據,等於自己把鏈條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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