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任何過度承諾、交付不足的供應商/自由職業者合作都是一場噩夢。


這不是一條潛規則嗎
。 如果你承諾在10天內交付,就要在10天內完成。
或者至少在第9天時,通知有延遲。
為什麼你必須等到第12天才由客戶跟進,然後再請客戶再等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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