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不想用如此漫長且令人不快的話題來開頭,但這個議題與所有加密貨幣持有者都息息相關。


我剛剛閱讀了有關加密貨幣法案的國會記錄。首先,我遺憾地看到,代表加密貨幣一方的人士對於從國外平台獲得的收入徵收高達40%的所得稅一事,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並且接受了這個情況。不幸的是,有人已經在第一線解決了這個問題……申報和所得稅似乎不可避免。
他們至少提出了兩個正確的反對意見:
➡️在每筆交易的交易稅中,轉帳部分過於寬泛,(冷錢包轉帳、平台間轉帳、國外轉帳等),以及對轉帳徵稅的做法未被理解,他們要求完全取消轉帳稅。
➡️他們還表示,應該在法律層面上設定一個起點,這點是正確的,畢竟即使要這樣做,也應該給予轉帳一定的期限。至少需要像從2027年1月1日起生效這樣的規定。
還有一個事實是,有人問如果國民逃往外國交易所並且不申報,會怎麼辦。他們聲稱,將通過國際資訊交換機制,從外國交易所獲取資料,進行雙重核查。這個資料機制預計在2027年1月1日啟用。有人說,這可能是想為那些希望根據稅務情況採取行動的人設定的最後期限……
SPK(證券監管委員會)主席表示,國內持牌機構是安全的避風港,在這個階段,稅收不會讓客戶將資金轉移到國外。他的預測究竟有多準,還有待觀察。
儘管如此,這個說法也要知道,取消的10%預扣稅並不是為了讓大眾少繳稅而取消的。當SPK對獲得許可的機構徵收10%的自動稅時,民眾可能會逃往外國交易所,並且不願意再支付這部分稅款,這也是為了保護國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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